华商动态 ▎华商举行“律师视野下的法官裁判思维”主题讲座
为促进专业委员会业务发展,同时也为律师能深入领会法官裁判的指导思想及逻辑思维,7月21日,受华商首席合伙人高树主任邀请,武汉大学博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兰春律师到来华商,带来一场“律师视野下的法官裁判思维——以最高院为例”的主题讲座。
本次讲座由华商争议解决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该委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吕晓丹律师主持。华商党委书记、执行合伙人曾铁山律师,执行合伙人吴波、郭鹏、徐江华律师以及争议解决法律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曾朝晖律师和争议解决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近百人参加讲座。华商分所的同仁通过网络视频直播方式参会听讲。
讲座开始前,首席合伙人高树主任对朱兰春律师来华商分享表示欢迎和感谢。高树主任说,希望华商律师团队能肩负承办重大民商事诉讼案件的重任,要想做好业务,除方法论外,更要注重培养认真积极的态度。高树主任并以乒乓球世界冠军邓亚萍为例,希望华商同仁敢拼敢赢、钻研专业,通过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以适应新时期法律服务市场对律师的要求;同时希望朱兰春律师的分享对华商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有所启迪。
讲座中,朱兰春律师从不同层次理解办理案件、学习大法官的裁判思维、学习精英法官的裁判思维及新形势下律师思维的重构和创新等方面结合自己的办案时间和思考进行了分享。他首先提到了要分别从个案、群案、全案的不同层次来把握案件。其中从个案层次而言,要注意诉讼请求的重要性、对两类事实的严格区分、预判归纳争议焦点等要素。群案层次和全案层次则分别要注意类型思维及全盘考虑。
朱兰春律师说,作为律师,研究法官的裁判思维必不可少。他特意提及要对大法官的裁判思维及精英法官的裁判思维进行研究。由于大法官自身的地位及对下级法院法官的裁判影响,研判其裁判思维能起到路标作用,要注重他们裁判中存在的大局意识、穿透思维等因素。
而对于精英法官裁判思维,朱兰春律师则建议从微观、宏观、主观、客观、中观、旁观等六个方面进行总体领悟。最后,针对新形势下律师思维的重构与创新,朱兰春律师提出了定位、定向和定力三定及会看、会想、会说、会写四会的概念。
讲座的最后,曾铁山律师进行总结发言。曾铁山律师感谢朱兰春律师带来的精彩分享,并希望在座的华商律师从朱律师的分享中有所领悟、有所收获,把专家大咖的经验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为华商的专业化建设和律师自身的业务提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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